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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狗食人案”程鹏:7年杀6人,喂其恶犬,被处决前还参演过电影

娱乐天地2023-09-08 10:08:310

#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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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年,著名导演谢晋带着《老人与狗》剧组,到宁夏银川镇取景拍摄。

因为剧本需要,谢晋急需一名“狗演员”,但他要求较高,看了很多条狗都没找到他心仪的。

就在剧组的人因此着急不已的时候,一个带着墨镜的年轻人牵着一条小狗来了。

这狗极通人性,一点也不怕生,活泼聪明,毛发油光锃亮,谢晋看一眼就喜欢上了。

爱屋及乌,谢晋还邀请狗主人参演,拍了几个镜头。

有了这条小狗的加入,电影顺利拍摄完成,上映后广受好评,还斩获了第四届永乐杯上海影评人奖。

此时的谢晋春风得意,他怎么也想不到,那条油光水滑的狗,是吃人肉长大的,而那个在他电影里客串的年轻小伙,则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恶魔。

那么,这部电影背后,到底隐藏了怎样一桩骇人听闻的血案?这个年轻人又是谁?

1995年1月,宁夏银川市。

新年临近,银川市却丝毫没有过年的气氛。

家家户户大门紧闭,街上行人寥寥,各个神色匆匆,像是身后跟了一个索命的魔鬼。

“银川有个恐怖的连环杀人魔,现在还没被抓到!”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街上就传出了这样的流言。

整个银川市人心惶惶,每个人都提心吊胆,害怕自己成为杀人恶魔的刀下亡魂。

这条流言并非是空穴来风。

就在几天前,银川市公安局的民警在一户人家的后院里挖出了大量尸骨,有些骨头上还有被啃咬的痕迹。而那个残忍的凶手,目前还潜逃在外。

这个消息传出去后,所有人都惊慌不已。

1月18日,银川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通缉令,通缉对象则是那个让所有人心惊胆战的杀人恶魔——程鹏。

程鹏是银川市本地人。

他的父亲是宁夏一个副厅级领导,家庭条件十分优越。

作为独生子,程鹏从小就受尽宠爱。

父母的纵容,造就了他刁蛮任性和唯我独尊的性格,碰到稍微不顺心的事,他就会感到暴躁不安,甚至大发雷霆。

程鹏上初中时,仅仅因为老师教育了他几句,他就恼羞成怒,把老师打了一顿,他也因此被学校开除。

没有学上了,程鹏的父亲就四处走动,给儿子在宁夏林科所找了一份工作。

这份工作很清闲,工资也很低,特别适合程鹏这种脑袋空空的纨绔。

因为工作地点离家远,程鹏平时就住在单位给他分的房子里。

没有父母在身边,程鹏就放飞自我了。

他没有踏踏实实地上班,而是整天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,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,甚至沾染了偷盗的恶习。

食品、小家具、小电器,甚至是衣服,只要程鹏看得上的,他就全偷走。这个小偷小摸的习惯,给程鹏带去了两年的牢狱之灾。

出狱后,程鹏的父亲再次运作一番,给他弄到了原来的岗位上。

为了让程鹏改邪归正,程鹏的父母决定给儿子说一门亲事。

有了家庭,他应该就会收心了。

1988年,程鹏和一位大他一岁的女大学生结了婚。

这个女子也在林科所工作,是一名技术干部,经常要去林场,夫妻俩聚少离多。

所以,程鹏这婚结了和没结一样,他还是我行我素。

1988年8月中旬,程鹏去兰州旅游,途中认识了一个姓胡的姑娘。

胡某长得很漂亮,气质脱俗,程鹏看一眼就觉得心里痒痒的。

他壮起胆子要了胡某的联系方式,两人还约好了以后再见面。

这之后,程鹏就经常背着妻子和胡某见面,一来二去的,两人就勾搭上了。

有道是:“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。”没有得到胡某之前,程鹏抓心挠肝,日夜都想着一亲芳泽,但得到胡某之后,他又觉得腻味了,想甩掉这个女人。

一次缠绵过后,胡某在程鹏家睡了一夜。

第二天天一亮,程鹏就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。

程鹏妻子的回家时间是固定的,程鹏和胡某的约会都是掐着日子来,而今天就是程鹏妻子回家的日子。

为了不让妻子发现,程鹏一大早就催促胡某快走。

胡某心里也很不舒服。她不情不愿地起床,装作没有听到程鹏的催促,老神在在地坐在梳妆台前化妆。

程鹏心里急得不行,再看胡某那不紧不慢的样儿,心头火就上来了。

这时,他刚好瞥见门后放着一把修水管的管钳。

鬼使神差之下,程鹏拿起管钳朝胡某砸去。

鲜血四溅,胡某当场丧命。程鹏愣了一会后,十分冷静地扒掉了胡某的衣服,又从厨房拿来砍刀将胡某肢解,尸块则埋进了院子里。

胡某的衣服被烧掉了,程鹏还仔细地清理了屋内的血迹。

做完这些后,他就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,去上班了。

第一次杀人,程鹏没有想象中的惊慌失措,反而感到一阵激动。

他认为,自己连人都敢杀,以后一定是个干大事儿的。

事实证明,程鹏想多了。

1990年10月18日,程鹏偷了林科所的两把猎枪。

他叫上自己的表弟邵小旦,准备去干一番大事业。

程鹏不学无术,他所谓的大事业,其实就是偷东西。

然而,即便有枪在手,程鹏和邵小旦还是畏畏缩缩的,有好几次都差点被抓。

而且,他们偷的东西只有极少数现金,其他的都是衣服、植物、食品之类的。

程鹏落网后,警方曾对他所偷物品价值做了估算,结论是不超过一万元。

这确实也是一番“大事业”了。

不过,虽然程鹏没偷到多少东西,但他“混社会”的名头好歹传出去了。

同年12月,程鹏的发小余大伟找到他,让他帮自己教训一个人。

余大伟是长城贸易公司的员工,他想辞职做生意,但经理李某却扣着他三千块钱的押金。

余大伟怀恨在心,他知道程鹏是“社会人”,就请求程鹏帮他教训一下李经理,顺便拿回押金。

程鹏一口答应。他思来想去,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。

首先,由他和邵小旦出面,去劫持一辆车,然后再捎上余大伟,三人一起去找李经理算账。

这个被劫车的倒霉司机就是杨某。程鹏以包车的名义上了杨某的车,半路将他残忍杀害。

按照原计划,两人开着杨某的车去找余大伟,但余大伟却并不在家。

计划暂时搁置,程鹏决定先处理杨某的尸体。

他将杨某的衣服都脱了,然后像肢解胡某那样,将尸体砍成一块一块的。

肢解途中,程鹏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:这么多肉看着可惜了,不如拿去喂狗。

程鹏喜欢养狗,特意在院里扎了一个大篱笆圈养它们。

后来,狗越养越多,他还把邻居家的院子也给霸占了。

邻居家常年无人居住,程鹏用来养狗也不会有人说什么。

最多的时候,程鹏手下有二三十条狼狗。

行人路过他家,听着此起彼伏的犬吠,经常感到两股战战,附近居住的民众,更是不敢踏进这里一步。

所以,程鹏的养狗场是个十分隐蔽的存在,他能想到把人肉给狗吃也并不奇怪。

毕竟,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方便,更安全的了,而且还节省了买肉的钱。

说干就干。程鹏把杨某的尸体稍微处理了一下,剁成小块喂了狗。

狗可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,主人给什么,它们就吃什么。

杨某的血肉,就这样被锋利的犬牙撕碎,一点肉渣都没留下。

他的头颅和衣物,则被扔进了林科所的锅炉房中,化为灰烬。

有了第一次,就有第二次。狼狗们的第二顿“人肉大餐”,来自于张某。

张某也是一个无辜之人。之前,程鹏教训李经理的计划失败了,但他还不死心,还想着再抢一辆车。

出租车司机张某,就成了程鹏手上的第三条亡魂。

临死前,张某下跪哀求程鹏放了自己,但这个冷血的恶魔不为所动,疯狂残忍地扣下了扳机。

张某的尸体也被程鹏扔进了养狗的院子里,被凶残的狼狗分而食之。

令人心底发凉的是,无辜之人如此下场,和程鹏关系亲密的人也没有逃过厄运。

程鹏的第二个情人刘某就是其中之一。

程鹏和刘某是在舞厅里认识的。

刘某面容姣好,身姿婀娜,跳舞的时候尤其动人。

好色的程鹏对刘某大献殷勤,终于抱得美人归。

两人腻歪了一阵子后,程鹏又开始厌倦了,恰巧在这时,刘某让程鹏借她三千块钱,程鹏当即就不乐意了。

心烦意乱之下,他想到了上一个被他厌烦的女子——胡某。

此时,胡某早已埋骨黄泉,连个全尸都没留下。

程鹏觉得,有胡某的例子在前,杀死刘某也不是不可以。

于是,程鹏趁着刘某梳妆之际将她杀害,尸体也被他喂了狼狗,只剩下一堆带着啃咬痕迹的骨头。

此时,程鹏手里已经有了四条人命,他家的院子也是白骨累累。

但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,却成了许多人趋之若鹜的“养狗明星”,这又是怎么回事呢?

1993年3月,谢晋导演为了给电影《老人与狗》找到一只合格的“狗演员”,在银川电视台、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了消息,向全社会征集活泼听话的小狗。

家里有狗的都牵着自家毛孩子去“试镜”,但谢导愣是一个都没看上。

程鹏得知了这个消息,也想要让自己的狗风光一把。

他牵着一条小狗去找谢晋,还真的被看中了。

不仅如此,谢晋还让程鹏扮作主演谢添的替身,拍了几个镜头。

程鹏十分得意,这也成为了他日后炫耀的资本。

这部电影上映后好评如潮,程鹏的名声也水涨船高,经常有人来他家看狗买狗。

与此同时,随着程鹏名声渐大,他身边也出现了很多爱慕者,有夫之妇于某便是其中之一。

于某觉得程鹏又养狗,又玩枪,特别有男子气概,两人相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成双入对了。

于某是抱着长相厮守的心态和程鹏在一起的,她甚至准备和丈夫离婚,做程鹏的妻子。但程鹏不是,他就是玩玩而已。

在于某提出想要和程鹏组建家庭时,程鹏就有了杀她的念头。

同样是在梳妆台前,程鹏开枪将于某射杀。

于某中枪倒地后,程鹏觉得自己是有点喜欢她的。

所以,程鹏没有把于某的尸体拿去喂狗,而是埋在后院,还“大发慈悲”地烧了纸钱。

连自己喜欢的人都能开枪杀死,程鹏是真的狠,但他的凉薄远不止于此。

1994年12月,程鹏的老同学张明邀请他一起做羊绒生意。

张明为了宽程鹏的心,还告诉他不用担心资金问题,自己已经筹齐了150万元物料款。

按说,有这样一个朋友,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,正常人肯定心怀感激,但程鹏的脑回路和别人不一样。

他想的不是和好友合作一起赚钱,而是杀人越货。

1995年初,程鹏以谈生意为由,将张明骗到家中杀害,并拿走了他的钥匙和BP机。

之后,程鹏拿着钥匙登堂入室,偷走了张明家中的现金,债券等财物。

大约是前几次作案都没惹来怀疑,这次的程鹏也没想到自己会因此翻车。他高调地拿着张明的BP机招摇过市,张明的亲友打电话询问张明的下落,他就谎称张明出去做生意了。

程鹏的小伎俩,骗得过群众,却骗不过警察。

张明的亲朋好友报警后,警察就觉得程鹏的嫌疑非常大。

1月16日,警方传唤了程鹏。程鹏十分淡定,一口咬定张明是跟着亲戚做生意去了。

他还振振有词,说张明临走前借了他三千块钱,并将BP机抵押给他。

警方联系了程鹏口中的亲戚,那亲戚一头雾水,说他根本没见过张明。

很明显,程鹏在说谎。

18日,警方决定去程鹏家里看看。

一开始,程鹏还很配合,但到了他家后,他就趁着警方不注意逃走了。

程鹏家中豢养着狼狗,警方又对地形不熟悉,所以没有贸然追上去。

程鹏逃走了,但这次行动并非没有收获。

警方在程鹏家中发现了大量血迹,厨房里的尖刀都卷刃了,这说明程鹏经常拿刀砍硬物。

更让警方惊讶的是,程鹏的院子里、屋顶上,甚至狗舍里,都能找到人骨,看这数量,不止一人遇害。

张明和于某的尸体也被挖出来了。

民警看着一地尸骨,又看着虎视眈眈的狼狗,再联想到狗舍里的人骨,顿觉毛骨悚然。

当天,银川市公安局就发布了通缉令,全国通缉程鹏。

程鹏就像阴沟里的老鼠,东躲西藏,但他再怎么躲,也躲不过恢恢天网。最终,程鹏在一家翻砂厂被警方抓获,他的同伙邵小旦和余大伟也相继落入法网。

1995年9月27日,程鹏和邵小旦被执行枪决。

从地狱爬上来的魔鬼,最终归于地狱。

程鹏这人,就是没有心的怪物。

他不仅能对无辜的陌生人痛下杀手,还能狠心除掉和他日夜缠绵的情人,就连想带着他一起赚钱的老同学,也死在他的枪口之下。

受害人恐怕到死都想不到,自己只是拉了一次客,谈了一段情,找老同学谈了一笔生意,怎么就连命都丢掉了呢?这些日常而普通的社会活动,竟也成为了阴森可怖的催命符,这一切,都拜程鹏所赐。

程鹏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对生命的漠视。

第一次杀人,程鹏就没有悔改之意,甚至觉得自己做得很对,此后每一次杀人,他的内心都毫无波动,甚至,他还把受害者的尸体拿去喂狗。

对于程鹏来说,杀人和砍瓜切菜没什么区别。

这种漠视,让程鹏在杀了四个人后,还能毫无心理负担地牵着吃了人肉的狗去参演电影。

这种行为让人汗毛直竖:程鹏,真的是正常人吗?

七年杀六人,这个数字比起其他的杀人狂魔来说并不多,但它的可怕程度,不亚于任何一桩连环杀人案,因为它的手段极其残忍,影响极其恶劣。

也因此,程鹏参演的电影在案发后被永久禁播。

就是不知,谢晋导演得知消息后,会是什么心情。

选了一条食人犬和一个杀人狂魔,谢导也真的很冤,但更冤的是被程鹏杀害的人。

好在,天道有轮回,一颗子弹,终结了恶魔的生命。虽然不能挽回悲剧,但对于被害的人来说,应该也是一种慰藉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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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参考:

1.新浪网-宁夏“狗食人”案:主人杀人它吃肉,被枪毙前还在电影里演过戏

2.中国刑事大案纪实-宁夏变态狂魔程鹏系列罪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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